关于公开征求《上海市核技术利用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征求意见稿)意见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4-12-18来源: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:佚名
为进一步聚焦重点查隐患、强化企业落实主体责任,提升监管能效,我局编制了《上海市核技术利用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征求意见稿),现公开征求意见。
各机关团体、行业协会、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。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局,电子版材料请同步发至联系人邮箱,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7日。
联系人:上海市生态环境局辐射处 贺佳婕
电话:(021)23115618
邮箱:jjhe@sthj.shanghai.gov.cn
地址: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100号生态环境局辐射处
邮编:200003
上海市生态环境局
2024年12月18日
相关附件 《上海市核技术利用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征求意见稿).doc《上海市核技术利用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征求意见稿)编制说明.docx
原文链接:https://sthj.sh.gov.cn/hbzhywpt1129/hbzhywpt1130/20241218/882cb852f486476c87d30d3d3bdd8a41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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